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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就覺得慚愧,

我這塊地的名稱雖然叫做 "生活, 設計, 瑞典",

可我一直都沒有著墨於"設計"這部份,

其實在瑞典, 設計都發揮在家居,公共建築與生活上,

(Textile 設計也不差,因為用於家居ㄅㄟ)

在服裝Fashion 這一塊可以說是比較不突出.

所以很多時候我看到可愛的設計時,

不是在公共場合就是在店家裡,

原本就不是特愛照相的我,

就只在心中默默得按下快門,

記億那讓我覺得很窩心的設計.


我很配服別的Blogger,

不管是美食,風景,或任何人事物,

都細細記錄下來, 一一處理照片,

加上語文敘述跟它人分享.

有些Blogger, 則是有奇佳的文筆,

寫得栩栩如生,

讓人沉醉在他人的世界裡.


在我家,

出去吃飯, 菜一上桌那記得要照相阿!

真記得, 也常常因為心急, 順間化身成手抖王,

照的相片難登大雅之堂.

出去玩, 我連幫別人照相,

往往都是數到二就按下快門, 你想呢?....

逛街時, 除非我特別啟動了觀光客模式(如第一次去哥本哈根時),

否則我可能連相機都忘了帶呢!

只能說, 這一線之差就是勤勞與不勤勞嗎?!

有時候想到特別的事情要記錄下來,

一瞬間千頭萬緒,過5分鐘我就忘了,

真是糟糕阿!

好, 我下定決心,

要每天被瑞典文折磨, 運動減肥之餘,

多用心記錄在瑞典的設計!

不然, 這個Blog 就得改名字啦!

(2008年的目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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